武汉临时身份证异地通办
湖北省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临时身份证、新生儿入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户政业务已实现“跨省通办”。
一、受理网点
外省群众可以在湖北省公安机关任一户籍窗口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申请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办理时限
受理机关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窗口自取等方式领取证件。
三、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