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注:以上材料仅限办理同类续签,如需更改签注类型等信息,需重新提交相关的办理材料。
【他人代办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申请表中对应位置签署代办人姓名)
2、申请人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仅限办理同类续签,如需更改签注类型等信息,需重新提交相关的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可以通过网上取号的方式先预约【http://gdga.gd.gov.cn/crj/index.html】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5、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办理时限】
1、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7个工作日。
2、持居住证人员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签注: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
备注:
A.申请过程中必要的核查和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B.取证日期以受理申请回执领证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