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德阳官方并未公布禁养犬名单,根据德阳市的《德阳市狂犬病防控及犬只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本文针对限养犬进行说明。
限养犬名单
限养区居民每户只能饲养体高不超过35CM的观赏犬,一律禁止饲养其他类犬只。限养区准许饲养犬只的品种共24种,分别为:
(1)北京犬;
(2)西施犬;
(3)西藏猎犬;
(4)西藏小猎犬;
(5)拉萨犬;
(6)博美犬;
(7)巴哥犬;
(8)日本仲;
(9)丝毛黄;
(10)日本黄犬;
(11)吉娃娃;
(12)卷毛比熊犬;
(13)马尔吉斯犬;
(14)约克夏黄犬;
(15)贵妇犬(玩具型);
(16)蝴蝶犬;
(17)中国冠毛犬;
(18)骑士查理王犬;
(19)布鲁塞尔犬;
(20)腊肠犬;
(21)西高地白梗犬;
(22)丹西・西蒙特梗犬;
(23)狮子犬;
(24)叭儿犬。
限养特征
成年犬体高(站立时肩部最高点到地面距离)不超过35厘米。
限养区域
各市区县城区(城镇)为犬只限养区
处罚措施
(一)在疫点饲养犬只,或在疫区、狂犬病防护带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或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或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在城区、工矿区、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捕杀,并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其他地方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捕杀犬只,并由县级以上农业(畜牧)部门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只4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和定期检测,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办理的,处以每只犬20元至100元罚款,并限期办理登记、免疫、检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