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许昌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方式:
申请低保边缘家庭坚持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相一致原则。
本市户籍且长期在本市居住的城乡居民家庭,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非本市户籍、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且持有居住证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办低保边缘家庭;
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其中有一名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可由其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人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未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的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并分别按以下方式办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可由持有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向其居住证持有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申请受理地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待遇落实等工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在同一县(市、区)内但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申请人向其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申请受理地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待遇落实等工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属主城区(含魏都区、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内且经常居住地也在主城区内按政策不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向其经常居住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