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贫困居民医保缴费补贴申请指南一览
申请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医保补贴范围包括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经吉林市残联新认定的城区重残一、二级人员,要求其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已缴纳2023年度吉林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费。
具备特困、低保身份的重残人员不予重复补贴,且补贴优先发放至最低生活保障金账户,无需个人申请。
2023年度新认定的重残一、二级人员中:成年人补贴标准为27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补贴标准为220元。
申请医保补贴所需材料如下:
1.重残人员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卡(折)。
(1)申请人本人银行卡:身份证正面和本人银行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留联系电话。
(2)代办人银行卡:代办人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留联系电话。
申领方式包括窗口和线上两种:
(一)窗口办理
1.吉林市医保经办(丰满区深圳街98号创业广场,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65150498
2.船营区医保经办(船营区顺城街负98号,船营区政务大厅二楼)65138036
3.昌邑区医保经办(中兴街昌邑区政府旁,昌邑区政务大厅一楼)62489861
4.龙潭区医保经办(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龙潭区政务大厅30号窗口)63041590
5.丰满区医保经办(高新区火炬大厦,高新区政务大厅三楼)62489042
(二)线上办理
关注“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转接人工客服办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困难群体补贴标准文件暂未下发,为保证残疾人员能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在此提醒广大重度残疾人员,一定在规定的集中预缴期内完成缴费,即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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