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无需缴纳残保金,需要规定时间税务系统申报缴纳。
2、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1、2政策依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1.5%为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同地区有所差异,比如四川1.6%、河南1.6%、新疆2%等。特别说明:深圳残疾人安置比例0.5%,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政策,无分档征收政策。
3、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4、按照1.5%比例雇佣残疾人减免残保金。且按月安置,不能采用集中雇佣的方案,哪个月达到比例,减免哪个月。
(政策依据: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应当按月发送给税务部门相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