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年一季度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以2022年一季度为基数,2023年一季度产值每新增500万元为一档,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其中对2023年1—2月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额外再奖励5万元。未纳入奖励范围的企业,可由各地自行制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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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们即将面临新一轮春节返乡潮的考验,将外来员工留在台州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是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促进节后企业开复工的有力举措,这项工作我市已经开展了两年,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根据市领导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多次会商研究,并听取企业和相关人员意见,在总结吸收往年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提高支持标准,出台本《政策意见》,从企业和员工两端共同发力,全力提振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信心,助力全市经济开门红、全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