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金华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截止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延续至2023年3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相关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金华市区今年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政策规定,对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补贴。对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二手住房并办理网签的购房人按契税计税金额的1%给予补贴。
购房补贴政策延续后,所需申请资料、具体操作办法等不变。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领截止日期从2026年6月10日顺延至2026年9月10日;二手住房购房补贴申领截止日期从2023年1月31日顺延至2023年4月30日。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