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的报销标准
大病医疗保障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以茂名市为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累计自付9500元以上部分和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即二次报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需额外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直接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待遇标准如下:
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注:什么是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报销不是对某个病种的报销,是对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不含)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