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
注意:2023年度不按自然年度再对缴费基数进行补核补缴。
申报内容
参保单位所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在职职工申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退休人员申报·社保部门核定的养老金(退休待遇)
注意: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原则上本年度内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影响到参保单位2023年度医保费用的缴纳,2023年度不按自然年度再对缴费基数进行补核补缴,各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要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