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和标准
1. 住院报销:按照当地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标准,按照社会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90%。
2. 门诊报销:按照当地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标准,按照社会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90%。
3. 药品报销:按照当地定点药店的药品价格标准,按照社会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90%。
4. 住宿费用报销:每晚不超过20元,报销比例为90%。
5. 交通费用报销:每次不超过50元,报销比例为90%。
6. 护理费用报销:每次不超过20元,报销比例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