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如东县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彩色复印件: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件、户籍证件;
(2)符合人才相关资格的证件、核验证明;
(3)符合多孩相关资格的证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股权证明;
(5)申请人在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属创业人员的提供完税证明;
(6)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
(7)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8)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交由县住建局初审,初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应在接到县住建局电话或短信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补正相关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