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改革后,每次去看门诊,都要超过起付线才能报销吗?
不是必须每次门诊看病都要超过起付线才能报销。如果一次看病就超过起付线,当次就可享受报销。一年内,如果首次看病没有达到起付线,不能报销,下次或者多次看病,医疗费用累计达到起付线以上,就会开始报销。
举例来说:退休人员李某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首次门诊就诊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合规医疗费用)200元,未超过起付标准,全部由个人自付;第二次在一级医院门诊就诊发生合规医疗费用400元,此时,李某年度就诊费用为600元,超过起付线的100元,可以按照84%的标准报销84元;当年内,李某去任何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可以直接按照相关比例报销。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对现有的门诊慢特病患者有什么影响?
第一,已经具备门诊慢特病资格的患者不受影响。
第二,新增了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在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同时,也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若门诊慢特病待遇不能满足治疗需要,可以同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第三,增加门诊慢特病病种。我市享受门诊报销待遇的慢特病病种将从28类32种扩大到37类70种。例如: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前只纳入肝移植、肾移植,调整后归并为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一类,同时将心脏、肺、骨髓移植均纳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