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材料
申请材料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点击下载);
(2)企业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由就业部门通过省智慧就业系统现场核验: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申请条件
1、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4、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脱贫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原政策执行,同一个人不同类别不可重复申报)。
申报地址
宜都市人社局1楼大厅(长江大道219号)
咨询电话:0717-48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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