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为85%、二级医院为75%、三级医院为60%;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累计2万到3万报销50%、3万到4万报销60%、4万到5万报销70%、5万到15万报销80%。
3、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普通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上已提高了10-20%,
4、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实际报销比例已达到90%。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参保城乡居民患病住院,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按照医院的级别确定,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200元/次、500元/次、1200元/次。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分别为85%、75%、6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部分支付50%,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含4万元)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支付70%,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以下部分支付80%。
具体如下表所示:
医院级别 | 起付标准 (每次) | 政策范围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基本医疗保险 |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累计>2万起付 | |||||
>2万≤3万 | >3万≤4万 | >4万≤5万 | >5万≤15万 | |||
一级 | 200 | 85% | 50% | 60% | 70% | 80% |
二级 | 500 | 75% | ||||
三级 | 120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