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要创业多久才能申请?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与注册地一致)首次在沈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
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按照实际租赁期给予每年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其中困难家庭大学生给予每年12000元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2年;享受补贴期间,每带动1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每月增加500元,每月最多增加1500元。
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实地考察→公示信息→拨付资金
受理部门及地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持下列所需要件到本人创办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
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
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
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浑南区: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227
于洪区: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
开发区: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一号
沈北新区: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苏家屯区:沈阳市苏家屯雪松路55号
辽中县:沈阳市辽中区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法库县: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
康平县: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
新民县:新民市辽河大街南环东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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