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灵活就业补贴认定补贴人员标准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泰州市区实现灵活就业并登记、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行个人申请、先缴后补的原则。补贴自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
1、个人缴费后,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到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同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对符合申领条件的,补贴资金将按季度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拓展阅读】泰州市个人社保缴纳方式
泰州市个人社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方式主要有三种:
1、银行缴费:
可到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及其各网点办理缴费(高港区不含建行)。
2、社保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
携带身份证、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芯片卡)就近到村(社区)通过小黄机进行缴费,也可以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3、“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授权登录,进入首页——点击“实名认证”,完成操作——点击缴费,查询和选择本人应缴费信息并缴费——点击一键支付进入支付环节,支付完成即可完成养老保险缴费。
提醒:泰州居民医保、以及养老保险也可以在“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