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兴隆县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受理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申领材料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办理地址
兴隆县兴隆镇安定西街27号兴隆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到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314-505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