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损坏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程序及条件
本人申请,区行政服务大厅受理。
二、申报材料
申领人持本人户口簿、驾驶证、护照、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及原身份证
三、业务流程描述
1.申领人持本人户口簿、驾驶证、护照,并提供居住证(在校学生持学生证和学籍证明)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向居住地户政大厅提出申请。
2.进行人像信息、指纹信息采集。
3.证件制作完成后,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
四、收费标准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第一条 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工本费:40.0元
五、办理地点、时间、电话
六、承诺时限
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含省内跨市和跨省)邮政速递12个工作日寄达;普通邮寄20个工作日寄达受理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