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办理条件
1.具有廊坊户口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现场办理。
02:办理材料
1.申领人本人《居民户口簿》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03: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到常住地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并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对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
4.在指定的时间到派出所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