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②《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③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可扫码了解“个人承诺制备案”
(图源最爱大雨湖)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②备案表;
③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②备案表;
③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四、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②备案表;
③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以下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方可有效:
湘潭市中心医院、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限妇科和儿科)、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限精神病专科)。
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六、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