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余杭区蓝领公寓
申请条件和流程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蓝领公寓配租管理,根据《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杭房租赁〔201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蓝领公寓筹建运营工作的通知》(杭房租赁办〔2020〕2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蓝领公寓交付运营工作的通知》(杭房租赁办〔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余杭区蓝领公寓申请条件和流程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单位要求
营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或纳税地在杭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受到相关处罚)的企业。本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管理、住宿餐饮、城市保洁、保安服务、公共工程建设及养护、交通运输、仓储物流、文化娱乐、电子商务、中介或咨询等服务性行业的单位优先保障,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其他行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
(二)入住人员要求(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户籍(非杭州市区户籍含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下同)或杭州市区户籍未满3年;
2. 申请人与杭州市内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并在省直、杭州市范围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受理流程
(一)受理。用人单位按照蓝领公寓受理通告的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核对校验。
(二)公示。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三)申请。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租赁需求后,填写《杭州市余杭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汇总表》(文末扫码即可获得),向蓝领公寓项目运营管理单位提交申请相关材料,由运营单位将材料提交至区住建局。
(四)审核。区住建局对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用人单位及入住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单位租赁及申请人员入住资格。
三、受理所需材料清单
(一)首次申请
1. 《杭州市余杭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汇总表》;
2.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余杭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表》;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单身具结书);
6.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相关证明;
7. 未退休的,提供社保证明,已退休的,提供劳动合同;
8.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杭州市范围内的无房证明。
(二)续租
蓝领公寓申请家庭合同到期仍要续租的,须重新提交《余杭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表》。如个人婚姻、房产等发生变化的,须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四、受理时间与地点
01、米果五常部落项目
受理地址:丰岭路26号米果青年众创社区2号楼一楼管理中心;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联系人:赵女士;
咨询电话:19157859816、18806529610。
02、金恒德园区项目
受理地址:金恒路69号3幢一楼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联系人:冯先生;
咨询电话:88790688、1377735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