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离婚所需材料

地方特产2023-09-04 18:14:20未知

鞍山市离婚所需材料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1)内地居民需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均为外市户籍需提供办理机构管辖区居住证;

  (2)现役军人需提交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男女双方各自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2张。

  (4)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5)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涉港、澳、台同胞离婚登记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3)男女双方各自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2张。

  (4)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5)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涉华侨离婚登记

  (1)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件;

  (2)男女双方各自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2张。

  (3)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涉外国人离婚登记

  (1)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男女双方各自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2张。

  (3)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本文标签: ,原件  ,居民身份证  ,半身  ,证件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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