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徐汇区人才租房补贴标准、补贴原则
一、补贴标准
人才租房补贴分为2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三档。
补贴分档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核定额度内,按照不同行业的单位条件和个人条件自行确定。
二、补贴原则
(一)根据徐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由区人才办统筹确定补贴的资金总额,并实行排序轮候制度。原则上每单位每年申请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税收每增加100万增加1个名额,当年度最多不超过30人,由各平台根据各类人才特点制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名额分配当年确定当年有效。
(二)申请人才租房补贴的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以人才本人名义在本市区域内租赁住房并按规定进行租赁备案登记,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则按就高原则给予一方补贴。
(三)采取先租赁后补贴的方式,每年集中办理一次,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每次审批上一年度的租房补贴。经区人才办认定的优秀人才累计补贴时限不超过60个月,其他人才累计补贴时限不超过36个月。
(四)鼓励用人单位对人才租房进行资助,单位能够对人才租房补贴予以一定比例配套的,在申请人才租房补贴时优先考虑。人才租房补贴的最低核定标准为1000元/月。
(五)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人才公寓。
三、考核监督
(一)区人才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对享受租房补贴人才的工作业绩及其所在单位对于徐汇经济社会的贡献度予以跟踪,提出是否进行后续资助的意见。
(二)获得租房补贴人才个人或家庭购买房产、工作调离本区或解除劳动关系、人才所在单位外迁出本区的,应当及时告知平台主管部门,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三)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个人,一经查实,今后不得在本区申请各类人才政策,并追回已发放的租房补贴。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于用人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在审核材料时把关不严,且在后续管理中未能尽到责任,违反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记入单位诚信档案,并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租房补贴申请资格。
(五)任何单位、个人有权检举违反本实施细则的组织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