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办理方式及待遇
洛阳市参保人员临时 (6个月以内)外出就医,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本地就医后需要转诊转院的,由本市转诊转院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单》,并由转出医院的医保窗口直接备案,无需在各种线上渠道提交。异地长期备案后在备案地需再转往第三地治疗的,由备案地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单》,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线上审核,享受直接结算。待遇标准同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不降低报销比例。
异地急诊就医人员,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在异地突发急诊就医的,由就诊医疗机构根据病情进行入院急诊登记,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由就诊医院录入急诊信息后视同已备案,无需再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直接结算。待遇标准同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不降低报销比例。
其他非急诊非转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渠道或线下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临时备案,可填写承诺书即享受直接结算。待遇标准在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基础上降低20%。
第三步:填写承诺书
承诺书填写完成后根据相关提示即可备案完成。
第四步:查看备案进度
点击首页【我要查】按钮,进入服务大厅,点击【异地就医备案查询】,即可查看备案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