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饶市新生儿医保缴费政策一览
一、新生儿医保缴费细则
1.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
2.于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3.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时,如已到次年居民医保征缴期的,可选择只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保费,但出生当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4.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时,按普通居民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政策执行。
二、普通居民缴费
1.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2.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人员,除有明确规定不设置待遇等待期的情况外,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集中征缴期
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确定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统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延长集中征缴期至2024年3月31日。
四、筹资标准
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在确保现有筹资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按照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1020元的10%左右统筹安排202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