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自然人
二、受理条件
各市县社保局在册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经社保局审批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费人员和社保经办机构代发养老金的企业退休教师全部列入资格认证范围
三、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四、办理地点
1、地址:个乡镇(街道)、社区自行填写
五、咨询方式
六、办事流程
图源于宁夏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