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配租登记日期截止2月24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情况,本次配租将不再按照房源项目分类登记。根据上级防疫要求,请登记家庭佩戴口罩,做好防护,保持秩序。
监督举报电话
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84610097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地方特产2023-02-10 01:40:40佚名
注意事项
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配租登记日期截止2月24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情况,本次配租将不再按照房源项目分类登记。根据上级防疫要求,请登记家庭佩戴口罩,做好防护,保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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