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3.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线下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领取办理结果
线上办理入口
办理网址:点击进入
选择所在地区民政局,点击在线办理,登陆后即可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自身情况不同所需材料不同)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6.离婚人士提供的离婚证件
7.丧偶人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