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通常情况下是发给单位的,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但是,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由个人申领生育津贴。
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情形以及相关材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月1日起1年内,直接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1、在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或期后,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经营而未领取生育津贴且无承继单位的,职工本人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供用人单位已注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先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如符合待遇发放条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发出《佛山市个人申领生育津贴单位告知书》,核实参保人产假工资支付情况。若核实情况与个人承诺书中所述一致,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在核实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津贴款项到个人提供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