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以下政策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经市人社局验证的“人才服务码”;
5.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社保缴纳清单(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须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
大专应届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大专往届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