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遛狗不牵绳违法怎么处理 遛狗不牵绳违法的通知

地方特产2023-10-19 13:34:07佚名

宝鸡遛狗不牵绳违法怎么处理 遛狗不牵绳违法的通知

  根据《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宝鸡市重点管理区内个人携犬外出时,应为犬只佩戴有效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1.5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

  根据《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附:宝鸡各区县犬管办电话

  1、金台公安分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3153117

  2、渭滨公安分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3561144

  3、陈仓公安分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6296398

  4、高新公安分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2655289

  5、凤翔区公安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7221603

  6、岐山县公安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8215304

  7、眉县公安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5549132

  8、扶风县公安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2982732

  9、千阳县公安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4242123

  10、陇县公安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4604090

  11、凤县公安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4810521

  12、太白县公安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4957020

  13、麟游县公安局犬管办

  咨询电话:0917-796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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