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出申请。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社保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通知申请人至南京人才大厦海外人才服务窗口交验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市人社局在申请人现场交验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制证工作。审核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到南京人才大厦海外人才服务窗口领取居住证。
【拓展阅读】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二)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
(三)南京市户籍、自有住房未达到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均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