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金蓝领”培训项目补贴标准
档次 | 补贴标准 (元/人) | 适用范围 | |
A档 | 3000 | 三级(高级工) | 一般耗材项目 |
3500 | 高耗材项目 | ||
B档 | 3500 | 二级(技师) | 一般耗材项目 |
4000 | 高耗材项目 | ||
C档 | 4500 | 一级(高级技师) | 一般耗材项目 |
5000 | 高耗材项目 |
注:具体适用范围和项目种类另行确定。
扩展信息
培训项目补贴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相应财政部门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其中,县级财政部门承担本地区高级工培训计划的培训补贴,市级财政部门承担全市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计划的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5000元。
当年度完成结业考核的,培训补贴资金于次年结算。
对未参加培训、未完成培训任务、达不到培训要求、考核评价不合格以及补考的学员不予补贴。培训补贴不得与其他各类政府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