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新昌县天姥青年安居券申领指南如下:
申请资格条件:
申请“天姥青年安居券”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年龄要求:18-45周岁(1979年3月30日-2006年3月10日)。
二是无房要求: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县无有效房产(包括住宅及非住宅,但不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合同备案为准)。
三是社保要求:在绍兴市范围内工作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1个月,申请时仍在缴纳社会保险。
问:配偶双方如果都符合申请条件,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答:不能,配偶双方都符合条件下也只能由其中一方申请“天姥青年安居券”。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3月10日至3月30日期间,通过我爱新昌 APP “安居券”板块进入申请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结果查看:
本次活动共发放“购房券”300张,每张价值5万元。申请期限截止后,实行线下集中联审,通过资格联审的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300人的,则申请人均可获得“天姥青年安居券”;多于300人的,则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确定名单将通过“我爱新昌”APP、《今日新昌》等平台进行公布。
领取方式:
获得“天姥青年安居券”的申请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天姥青年安居券”(具体领取日期以后期信息发布为准,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使用方式:
“天姥青年安居券”限本人使用,每套房源限用一张,可用来直接抵扣房款(含购房首付款)。购买天姥青年安居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付款方式中注明“天姥青年安居券”购房补贴金额,并备注“天姥青年安居房”房屋属性。申请人在取得“天姥青年安居券”后,须在2024年5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
使用限制:
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满2年方可按照一般商品房进行转让,权属登记完成未满2年申请转让的,购房人应向补贴单位缴纳房价补偿金,补偿金与补贴金额相同。
使用“天姥青年安居券”的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应先将“天姥青年安居”金退回县财政。
天姥青年安居房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后,除因购房按揭抵押登记外,不得办理其他抵押登记,如需办理应先履行天姥青年安居房退出程序。
问:“天姥青年安居券”与其他(安置、人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答:可以同时享受。天姥青年安居房购房补贴与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政策可重叠享受。天姥青年安居房补贴与政府公租房、人才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不得同时享受。天姥青年安居房购房补贴与市场化安置房票不得同时使用。
问:在取得“天姥青年安居券”后,自动放弃购买会有什么问题?
答:在取得“天姥青年安居券”后,自愿放弃购买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类似购房消费补贴。
咨询电话:
本实施方案由新昌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025413 86022595(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