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退工登记表
2、失业职工档案,包括以下材料:
(1)录用登记备案(招工)手续;
(2)劳动合同原件;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3、以上所有表格需要公司盖公章。
联系电话:85685908。
三、申领地点
东海县: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处;联系方式:87027258。
灌云县:灌云县恒驰大厦行政服务大厅52-53号窗口联系电话:0518-88812660。
灌南县:灌南县申领失业金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748办公室, 电话:0518-80923044。
赣榆区:赣榆区青口镇宁海东路4号,区劳动就业管理处,联系电话:87108118。
海州区:先至市失业科核准,通过审核后携带核准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办理信息录入。
连云区:先至市失业科核准,通过审核后携带核准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办理信息录入。
四、申领失业金后多久能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且将结果以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且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