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廊坊一家能养几只狗狗?
第十条 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独户居住住所或者经常居所。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不得饲养大型犬只和烈性犬只。
(廊坊市养犬管理条例2020年12月25日廊坊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1年3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养犬人违规养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二)超出数量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犬);(三)逾期未办理年检、变更、注销、补办手续的;(四)在禁止养犬区域养犬的;(五)违反《廊坊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四项规定携带犬只外出的;(六)经劝阻无效仍携带犬只进入经营者、管理者决定禁止进入的场所的;(七)养犬人携带犬只未按规定时间进入政府具体划定并公布的犬只禁入区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