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条件:
应届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申请材料: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五类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向就业所在地(区内就业的)或户籍所在地(区外就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材料;
2、培训补贴申请表;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创业培训补贴
1、培训机构向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补贴申请表;
2、补贴人员花名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
3、培训备案材料;
4、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5、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6、培训成效佐证材料;
7、培训机构对培训过程全程录像视频或数字化监控材料等。
(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学员或企业、培训机构(企业或培训机构代垫鉴定费的)向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补贴申请表;
2、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3、考核鉴定机构(等级认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