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特困低保人员医保缴纳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属于我市政府代缴范围的,由区县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按职责确定人员名单并提交同级医保部门,由区县医保部门核实认定身份后办理免缴费认定手续,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照个人缴费部分的30%给予补助。
》》》拓展
1、在校(园)学生(含大学生)和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加居民医保,由所属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然后通过税务部门缴费。
2、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到街道(镇)、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淄博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后到税务部门缴费。连续参保未中断的人员可以直接通过税务部门缴费。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一件事”集成服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并缴纳出生所在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