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尊老金申请详细一览
一、申请对象
申报对象为具有扬中市户籍且年满79周岁的新增对象(从周岁生日的当月起算尊老金),即194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都可以享受尊老金待遇。往年已发放对象无需重新申报。
二,发放标准
79—88周岁每人每月60元,89—98周岁每人每月120元,99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800元。
当发放对象年满89周岁或年满99周岁时,当月起执行新档次的发放标准。
注:往年补发对象的补发追溯期不超过24个月。
三、申报方式
(一)免审即享
适用于持有扬中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新增老年对象,不需老年人申请。
社保卡A面统一制式图案如下:
如过持卡人还没有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需要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到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合作银行(在社保卡B面左上角)的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二)就近申报
针对于没有扬中市社会保障卡的新增对象,可在苏服办门户在线申报,或在最近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线下申报。
1,线上申报
符合当年发放和往年补发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登录“江苏政务服务”客户端(苏服办APP),进入“尊老金申报”应用,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扬中市农村商业银行账号等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即完成线上申报。
2,线下申报
符合个人申报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工作日期间,携带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银行卡(无需办理指定银行卡),可到镇江市范围内的任一村(社区)的便民服务站进行现场申报,建议到离居住地最近的村(社区)申报,不再必须到申报人户籍地的村(社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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