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
建立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1)报销比例与报销范围。普通门诊统筹在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统一为50%。(只限药品)
(2)起付标准与报销额度。普通门诊统筹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不设起付线,年度医疗费用最高额度为1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300元,起付线以上年度医疗费用最高额度为700元(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100元)。
医保业务咨询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0432-12393,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联系人工客服咨询办理。
吉林市居民怎么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