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申请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领取条件及相关内容如下
一、领取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3、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申请流程(见下图)
1.受理:参保人员到龄后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参保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业务经办人员核对其材料是否齐全后,受理业务并录入至信息系统。
2.承办:业务经办人员对有关材料及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等情况进行核对,并对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数据进行比对,确认无误后初审信息系统内业务。
3.办结:业务经办人员复核无误后,为参保人员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办结业务。
三、申请所需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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