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南京户籍:
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南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无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外地户籍:
对长期工作在南京但社保或个税在外地缴纳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在宁购买1套住房。或非南京户籍人员提供个人6个月社保证明即可开具购房证明,且征缴方式不作区分,个人补缴或单位补缴均可。
南京出台购房退税政策: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