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标准
80-84周岁,每人每月50元
85-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90-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95-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发放对象
具有赣州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申报审核
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在满80周岁前1个月,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办理时需出示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出示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并填写《高龄补贴申报审批表》,村(居)委会于收到高龄补贴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将本村(居)所有申报对象在本村(居)公示栏公示3天以上。村(居)委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对象资料上报乡镇(街道)民政所。乡镇(街道)民政所对申报对象情况逐一进行复审和汇总。县(市、区)老龄办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通过共享公安部门户口数据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高龄补贴待遇。
提档及核实手续
即将年满85周岁、90周岁、95周岁、100周岁的老年人,其发放标准由县(市、区)老龄办按期自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