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未销售的或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的,需要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新车出口销售的,需要提交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以及机动车出口证明;
(六)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
办理流程:1、业务厅导办台排队取号;2、业务受理;3、交费并领取临时号牌。
若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车管所电话详细咨询:2189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