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城乡居民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备案?
答:参保人患有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且属于阳江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内的疾病,并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后,满足门诊特定病种规定的办理条件的,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备案。
备案所需材料:
参保人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疾病诊断证明、申办病种的出院小结(如有住院记录)、门诊病历记录(没有住院记录的提供门诊记录)、检验检查报告等病历资料。
注意:
1.各首诊医院办理的具体流程由各医院明确;
2.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有效期结束后仍需继续进行相关病种治疗的,应在有效期结束前到首诊医院或行政大厅服务窗口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