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上虞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简章

地方特产2023-10-10 13:29:05未知

2023绍兴上虞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简章

  绍兴市上虞区残疾人联合会 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共2人。(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1、百官街道: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类型为肢体、听力、言语三级或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或残疾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残疾人有直接血统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人,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年龄为男性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 8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2、崧厦街道: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类别是肢体三级或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或残疾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残疾人有直接血统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人,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四)非在聘在岗的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

  (五)户籍、学历条件,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六)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考试根据报名人数多少确定考试方式。

  (一)报名及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百官街道:百官街道办事处218残联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2029307。

  崧厦街道:崧厦便民中心12号窗口。联系电话 0575-82693532 。

  3、现场报名应携带资料:

  (1)报考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残疾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近照2张。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和本人页;大专以上学历考生报名时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资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绍兴市上虞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3比率的,自动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职数。

  (二)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4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

  2.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等信息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www.syjob.com.cn)公告,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首次体检开始1个月内不能按体检程序完成和通过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并开展政治审查。考察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3.当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相关待遇

  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一般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2.应试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三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人员到位后,工作岗位须服从用工单位统一安排,并参照用工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实际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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