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大病保险?
参加泸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
二、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含Ⅱ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在一个保单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本办法规定给予保障。
三、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是什么?
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我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24年我市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2764元,之后每年起付标准按上年度起付标准的5%进行调增,若由此确定的起付标准高于我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起付标准则确定为我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四、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水平如何?
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60%,具体分段赔付比例为:
具体分段赔付比例的调整,由市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大病保险基金运行等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大病保险期限、待遇等待期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期限一致。
五、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统一执行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支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