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在无锡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条件
上海户籍人员在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后,可按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如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未予签发的,则无法制作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申请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尽可能提供带有相片的证件,如学生证(或带有相片的在读证明)、工作证、社保卡等,方便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
未满16周岁公民: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尽可能提供带有相片的证件,如学生证或带有相片的在读证明等,方便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
收费标准
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领证时限
长三角区域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跨省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后,受理地公安机关在5日内制作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