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居住证在哪里办理?
答: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村)警务室为公安机关指定的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点;条件允许的,可以将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办事窗口作为公安机关指定的居住证办理点。
现场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②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所在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接到办理居住证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在居住证系统完成证件受理工作,形成制证信息,打印受理回执交申领人;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现场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3、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治安(户政)大队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点提交的居住证申领信息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或不通过。
4、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治安(户政)大队在接收到证件制作公司配送的居住证后,认真清点、核对数量,并在2个工作日内分发到各居住证受理点。
5、各居住证受理点收到证件后,应当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或上门发放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发放给申领人。发证时应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读卡校验,将证件发放信息维护到系统,并收回居住证受理回执。
》》》